约有20 ~ 25%的患者即使科学使用抗癫痫药物(AEDs),仍无法控制其发作,从而成为难治性癫痫(IE)。IE也叫顽固性癫痫。目前,国内外对工业工程没有统一明确的定义。由于癫痫的治疗首先是治疗可去除病因,有效控制癫痫发作,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因此大部分癫痫患者(约70%)可以通过抗癫痫药物控制癫痫发作。
目前,国内外对难治性癫痫的基本共识是:
1.在正确诊断的前提下,应用适当的抗癫痫药物进行正规治疗。
2.血药浓度达到有效治疗范围。
3.无严重药物副作用(患者可耐受)。
4.观察足够长的治疗时间后仍不能满意控制,影响日常生活且不伴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和颅内占位病变者。
尚未达成的共识如下:
1.什么是足够长的治疗时间?半年?1年?还是两年?
2.癫痫发作得到满意控制的标准是什么?一个月一次?两次?还是4次以上发作,还是临床发作少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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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耐火”目前还是一个模糊的、相对的概念。随着新的抗癫痫药物或新的治疗方法的出现,许多难治性癫痫可能不再难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IE更多的是指内科的难治性,它只是外科适应证的一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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