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校园食品安全负面清单

  本报南宁2月10日电  (记者张云河)近日,广西教育厅、广西财政厅、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卫生健康委员会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广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负面清单》,从食品安全、食材采购、资金管理、食堂管理、食堂建设等5个方面列出了50项负面清单。

  按照清单,中小学食堂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学校食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采用非竞争性采购方式采购大宗食材。

  此外,中小学自主经营食堂财务管理不得违反“财务活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规定。中央财政安排的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不得违反“要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的规定,确保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

  《 人民日报 》( 2025年02月11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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