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吴越)近日,教育部等7部门发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要求明确实施范围,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供餐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据全国农村学生营养办公室负责人介绍,10年来,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体质明显改善。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营养改善计划,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提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和学校要大力推广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在用餐形式上,原则上应提供完整的午餐(热食)。暂时不能提供午餐的学校可以选择加餐或课间餐。实施办法还要求各地各学校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实行全程监管,落实学校校长陪餐制度。
在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实施办法提出,中央财政安排的营养餐补助资金应当设立专门台账,进行明细核算,确保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餐和补助学生餐费。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003010(2022年11月22日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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