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记者从北京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制度,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自12月1日起,北京市医保开通家庭互助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缴费和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险”。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个人医疗保险账户的资金,由只能由职工本人使用,转为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使用。实现家庭互助,由职工和指定的家庭成员完成备案,家庭成员作为互助对象补充。互助对象使用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先享受本人医保待遇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使用参保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记者了解到,成功备案的家庭成员可以共同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资金可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缴费,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未完成备案的市民将无法使用缴费页面中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参保缴费,需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官网进行网上备案。

此外,北京市2023年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险”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保障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11月起进入集中参保期,集中参保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记者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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