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检察官送法进校园。
汪聪摄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面临新的情况和问题。检察机关应该怎么做?如何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1号检察建议”持续发力。
促进了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2021年4月,某地检察机关发现本市某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存在教师招聘审核不规范、校园安全管理不严等突出问题,导致未成年学生被性侵。
对此,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全市新居民子女民办学校教职工违法犯罪记录和教师资格筛查工作。针对学校教师招聘审核不规范、校园安全存在盲区等问题,检察机关分别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学校教师聘任、考核、培训实行“一人一档”管理。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校园安全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作为历史上第一份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被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四年来,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联手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延芳表示,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力推建立健全防范性侵、防控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配合走访中小学、幼儿园11万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1.5万处。
如今,“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内容已经不局限于校园,而是扩展到全面监督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学校门口交通很乱,接送孩子很吓人。”一名小学家长焦急地向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沙姐姐”未检队检察官举报。为此,检察官对辖区内的学校逐一走访,发现不少学校周边的道路存在限速、注意儿童等交通标志缺失的隐患。
检察官第一时间启动协商程序,协调公安机关、街道、道路承办等现场集中办公,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目前校园周边道路安装违章监控系统,关注儿童组合标志,加大执法力度,基本消除安全隐患,给家长吃“定心丸”。
“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产生了辐射效应,成为撬动少年司法制度特别是少年检察制度改革完善的支点。”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认为,通过实施“1号检察建议”,全社会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系统理念,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与时俱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积极应对电竞酒店、密室逃脱等新兴业态给未成年人保护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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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竞酒店、密室逃脱等新兴业态发展迅速,但配套监管没有跟上,给未成年人保护带来挑战。”那延芳说,近年来,一些住宿、娱乐等场所违法违规,让未成年人随意出入,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地。
在这方面,检察机关帮助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处住宿场所6.6万余家,处罚并督促整改未履行社会保障义务的住宿场所1.1万余家。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新的复杂形势,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必须与时俱进。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难度大、发现晚的特点,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建立强制报告和就业查询制度。同时,注重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与公安机关、妇联组织实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检察官、警察、医务人员、心理咨询师同步参与,一次性完成对被害人的取证、体检工作,避免重复询问取证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目前,已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2053个。
帮助迷失的青少年融入社会。
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处,更多的是教育和帮扶。
15岁的小新因盗窃被抓获后,他的家庭情况引起了湖北丹江口市检察院检察官的注意。原来小新父母常年在外地,小新的生活、学习环境极不稳定。鉴于小新是初犯且涉案金额不大等情况,检察机关在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的同时,还向小新家长发出 “督促监护令”,要求其真正承担起监护职责。
“问题少年”背后普遍存在家长管教不严、监护不当等问题。针对严重监护失职、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等,检察机关创新建立“督促监护令”制度,2021年至今年9月制发5.7万余份,有力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在一念之间,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恶向善。”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主任宋英辉表示,对涉罪未成年人既须依法惩戒,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挽救。
“针对未成年罪犯刑满释放后因‘标签效应’难以融入社会,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表示,今年5月最高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实施办法,细化封存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程序等,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几年前,正读高一的小王因盗窃留下了人生“污点”,但这些年一直表现良好。一天,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接到电话,得知小王就读的定向培养专业,只能选择专业对口的某公司,但该公司以有犯罪记录为由,拒绝了小王。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该检察官说,面对检察机关调取的小王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司却再次拒绝了小王。检察官没有放弃,不仅继续向该公司释法说理,还向公司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并跟进落实,最终帮助小王解决了就业问题。
“帮助未成年人从迷途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新融入社会,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必须担起的司法责任。”李峰说,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20年至今年9月,共有3747名涉罪未成年人经检察机关携手各方帮教知错悔改,努力学习考上大学。
“六位一体”保护未成年人
以能动司法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合力
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得以确立。
“检察官姐姐,您能帮帮我吗?”今年年初,当身为某小学法治副校长的浙江宁海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朱能巧给师生上完法治课,三年级的萌萌主动来到她身边,怯生生地问。
萌萌父母离异多年,她和姐姐跟着母亲生活,但父亲未按时给予抚养费。如今,萌萌的母亲身患重病,家里捉襟见肘。朱能巧核实情况后,与萌萌的母亲取得联系,为其免费申请法律援助。检察机关还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萌萌母亲向法院起诉,要求萌萌父亲支付抚养费。针对萌萌家中困境,检察机关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据统计,近年来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全国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四级检察院检察长全覆盖。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六大保护’中出现任何一块短板都会带来‘木桶效应’。”宋英辉说,近年来检察机关以司法保护、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化学反应”,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效果。
2022年3月,在浙江云和县检察院自主研发的相关数字化平台上,一条未成年人的监测情形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在公安机关移送的一件涉未案中,多名未成年人身上有文身。
检察官通过提讯得知,“文身很流行”。为了准确摸底,检察官借助平台增设了“文身”风险标签,学校、家长通过平台填报了数十名学生存在文身现象。为了从源头遏制风险,检察官与相关部门对全县文身店进行了摸排调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形成调研报告。随后,党委政府组织对全县文身店开展了专项治理。
“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各司其职的‘都管’。”那艳芳说,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两法”,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更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落地落实,携手为孩子们撑起法治之伞。
版式设计:张丹峰
《 人民日报 》( 2022年12月08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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