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9日电(记者孙红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小组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各级医疗机构要保持孕产妇和儿童急救绿色通道畅通,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危重病人急救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和转运危重病人,积极救治需要急救的产妇、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等病人,同时做好防护,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救治、推诿或拖延救治。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通过预约诊疗平台、现场宣讲等方式,在48小时内查询孕产妇和儿童的核酸检测结果。对于3岁以下的婴儿,可以免除核酸检测,只检测陪护医生的核酸。要进一步优化门急诊救治流程,将门诊区域划分为核酸阳性治疗区和核酸阴性治疗区,根据48小时内孕妇和儿童的核酸检测结果对患者进行救治。
003010建议孕妇和儿童外出或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去医疗机构、人员聚集少的场所和密闭空间佩戴N95口罩,在家或办公室逗留时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外出和回家时认真洗手。
附《通知》全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2022]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及指挥部):
为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组《通知》(联防联控发〔2022〕113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妇幼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切实维护母婴安全,最大限度保护母婴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疫情防控总体安排,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健康宣教指导
各地要指导医疗机构通过微信、APP、电话、视频、网上妇产学校等方式,加强对孕产妇和儿童监护人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并指导孕妇和儿童家属做好健康监测和日常防护。建议孕妇和儿童外出或去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去医疗机构就医佩戴N95口罩。人们很少聚集在封闭的场所,家里或办公室经常使用通风设备,以保持空气流通,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外出和回家都要认真洗手。各地要积极开展“互联网母婴健康”服务,充分利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的系统化健康保健服务和健康管理,如高危孕妇项目管理、婴幼儿护理指导等。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使用胎心监护仪、经皮黄疸检测仪等可穿戴设备,为孕妇和新生儿提供健康监测和管理,有效降低群众不必要的医院就诊和交叉感染风险。
二、强化主动服务随访
各地要结合孕产妇和儿童系统化管理,引导社区进一步了解辖区内0-6岁常住孕产妇和儿童情况,建立重点人群人员名单和台账,制定健康安全防护计划,引导孕产妇及时向社区报告,及时获得医疗服务。指导助产机构与本机上设卡或产检的孕妇保持密切联系,告知其紧急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孕妇重点以橙、红、紫为“五色米”
各地要推动建立社区与专科医疗机构对接机制,做好服务衔接,确保渠道畅通、反应及时,为涉及流行性疾病的孕产妇和儿童提供就医便利。各级助产机构应保持连续运行,未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同意,不得停止助产服务。个别助产机构临时关闭的,关闭前已备案关闭且正在分娩的孕妇,原则上转入各地此前确定的急诊助产机构接受产检和住院分娩。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重点加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千方百计保障疫情期间孕产妇和儿童医疗保健服务需求,要建强建优中医临床科室,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新冠肺炎诊疗和预防祛疫中的重要作用。四、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各级医疗机构要保持孕产妇、儿童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畅通,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妥善处置、及时转运急危重症患者,对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儿童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同时给予积极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推诿或延误治疗。急诊患者具体接诊流程,按照疫情防控医疗管理相关要求执行。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切实发挥母婴安全重症救治的“兜底”保障作用。各级助产机构要完善孕产妇入院筛查流程和应急预案,指导孕产妇适时接受核酸检测,提前做好住院分娩准备。
五、优化门诊就医流程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4号)要求,通过预约诊疗平台、现场出示等各种方式查看就诊孕产妇和儿童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核酸查验,仅查验陪诊人员核酸。要进一步优化门急诊就医流程,将门诊区域划分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根据就诊孕产妇和儿童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分区就诊。设置发热门诊的妇幼保健机构,要严格按照《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加强人员配备,切实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要推进门诊预约诊疗、预约住院分娩、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网上查询与推送检查检验结果等智慧妇幼服务,减少群众排队次数,努力缩短患者在院等候停留时间。要努力提供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护、采血、尿检等环节的“一站式”便捷服务,减少就诊人群在院内交叉流动。
六、严格住院安全管理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对入院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入院后根据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要重点关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复杂先心术后、骨髓移植术后等基础状况较差的儿童患者,以及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孕产妇和儿童患者(特别是3岁以下儿童),持续加强监测,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要密切关注病情变化,全力加强医疗救治。要安排相对独立的区域(院区、楼栋、病区或病室)收治核酸阳性患者,医护人员相对固定。严格落实病区封闭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不探视和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应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并在病区内实行全程封闭管理,特别要加强分娩室、新生儿病房的安全管理与院感防控。要规范设置过渡病区(或过渡病室)、隔离分娩间,对需要收住院但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应当先收治在过渡病区(或过渡病室),在隔离分娩间进行分娩,待确认核酸检测结果后再转入相应病区。
七、关爱患者和医务人员
各地要积极利用5G等技术开展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等科室的远程探视,加强与家长的交流沟通,缓解家长紧张焦虑情绪。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全员培训,指导所有医务人员严格规范执行感染防控措施,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配备适宜、充足的防护用品,最大限度减少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本机构医务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对分娩室、新生儿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和部位的医务人员原则上实行每日一检。要密切监测门急诊运行和床位使用情况,结合医务人员健康状况,统筹调配人力资源,优化排班编组、有序值班值守,保障医务人员得到合理休息。
八、做好医疗资源储备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下大力气加强重症医学、麻醉等重点科室建设,完善负压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设施,配齐配足急诊急救、重症救治、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储备,备足抗原检测试剂。重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储备好适宜的中成药和适量的中药材。建立完善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物资和药品储备量应当满足孕产妇和儿童等人群医疗服务需求。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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