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039;人民网北京1月7日电(记者杨迪)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医疗救治费用,& ampquot乙级管理与工程。quot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1月7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 ampquotB级管理与工程。quot对于在新冠肺炎住院的患者应继续全力保护在新冠肺炎的患者。相关政策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新冠肺炎)条例》实施之日起生效& ampquotB级管理与工程。quot。
关于新冠患者住院治疗费用保障
第四部解释了《通知》的主要内容,指出为了保证新冠肺炎患者不会受到住院费用的影响,文件规定& ampquot管理与工程。quot应继续为住院的新冠肺炎患者,并应充分保障新冠肺炎患者的住院费用。新冠肺炎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费用,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这一政策是根据患者在新冠肺炎的住院时间制定的,将执行到2023年3月31日。
关于新冠患者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障
为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在感染初期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服务,文件要求落实特殊保障措施,提高新冠肺炎在基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报销水平。增加医疗保险。#039;s向农村、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对基层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疑似症状的参保患者实行门急诊费用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在医保药品目录中配置足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品(含各省临时补充)。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肺炎治疗相关的门急诊费用(医保目录内),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具体规定由各地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商财政部门确定,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患者在新冠肺炎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和急诊费用,按其他乙类传染病的报销政策,应全额报出,用于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和药品费用。
关于新冠患者用药保障
为适应当前疫情形势,满足新冠肺炎患者用药需求,决定暂时扩大医保药品目录,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治疗新冠肺炎的药物有660种;#039;发热、咳嗽等症状在现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在此基础上,新冠肺炎也实行医疗保险临时支付政策。#039;新型冠状病毒中的美国药物。#039;美国传染病治疗计划。药品仍不足的地方,各地医保部门可参照各省联防联控机制确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治疗药品目录,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临时扩大医保药品目录。
关于新冠患者在线诊疗
为了确保新冠肺炎的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文件要求& ampquot互联网和互联网。quot应该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帮助新冠肺炎的病人获得在线治疗。地方卫生部门必须公布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quot互联网和互联网。quot及时的医疗服务。对行业部门批准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开放的互联网首诊服务、医疗保险移动支付结算服务
文件要求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做好价格谈判或协商、集中采购、网上采购、备案采购、价格监测等工作。病人需要的药物。#039;在新冠肺炎治疗,降低病人的费用& amp#039;在新冠肺炎接受治疗。省级医保部门要结合本地医保基金运行实际,统筹推进政策落实,科学确定保障范围和水平,既能合理减轻群众负担,又能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在此基础上,医保基金确实出现收不抵支的统筹地区,地方财政可以给予适当补助。推动省内适时基金调剂。
关于降低新冠治疗费用提升医保保障能力
文件要求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提供便捷的医保服务。继续做好医保便民服务工作,落实长期处方医保支付政策,推行常规事项网上医保办理、紧急事项及时办理、特殊事项私人办理、非紧急事项延期办理、隐患消除。根据各地需要,《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与新冠肺炎& amp#039;s治疗能力,指导各类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诊疗工作。
算等信息采集和上传、医保费用结算等工作。充分发挥经办力量,推进服务下沉,各级经办机构要在做好参保宣传动员等经办服务的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地区、城市社区健康宣传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切实做到医保经办管理不放松、医保经办服务不间断。关于相关部门职责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等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文件要求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地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医保部门负责相关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加强基金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新冠患者的认定、信息登记与上传工作;疾控部门负责新冠患者的信息、数据上传工作。加强协调联动,确保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附:《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 “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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